黑龙江法律援助积极构筑未成年人法治屏障
更新时间:2023-07-24 15:08:32 点击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通讯员 魏志学
今年,黑龙江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黑龙江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联合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政厅、团黑龙江省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未成年人办实事”专项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心理咨询等专业化、多元化服务,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3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21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3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4万余份,覆盖未成年人群众4.3万余人次,为207名未成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为未成年人群众提供公证减免费用48件,提供司法鉴定减免费用3件,极大增强了未成年人法治获得感,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虐待、遗弃和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维权等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提供免费代书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诉讼前指派律师提前介入调查取证等非诉讼措施,保证未成年人获得及时的法律帮助。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法为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法律保护。设立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益服务项目,对法律援助过程中所产生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公益服务,全额免缴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未成年人维权宣传栏,摆放未成年人维权宣传手册,积极宣传推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黑龙江法律服务网。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跨省协作”和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工作机制,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更加便捷。